关于做好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和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2-08
  •  浏览次数:
  •  文章来源: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和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为规范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项目建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现将2023年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建设规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编制

1.编制对象。2023年度立项的所有绍兴市高等学校内涵建设项目见附件2

2.编制主体。各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相应项目绩效目标(附件3)。

3.编制要求。在项目建设时限内,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突出建设性、培育性和发展性,绩效指标要求可量化、可衡量、强关联。

二、项目建设规划编制

1.编制对象。2023年度立项的所有绍兴市高等学校内涵建设项目见附件2

2.编制主体。各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相应项目建设规划(附件4)。

3.编制要求。在项目建设时限内,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突出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整体规划要求时间进程明确、建设举措具体、预期成果及成效可测可评、资金使用计划规范合理。

三、工作要求

项目绩效目标和建设规划将作为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部)要重视并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规范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对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建设规划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请于12月14日(周四)16:00前将各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和“项目建设规划表”(附件4)电子稿、纸质稿(须签字并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行健楼319)。

联系人:教改项目:沈老师,电话:81112765;课程项目:李老师,电话:81112668;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赵老师,电话:81112765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和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学院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立项清单.doc

 附件3: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4: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建设规划表.docx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后台管理]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958号 联系电话:0575-81112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