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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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新时代本科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学校第七次党代会和第九届本科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学院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类型为重点教学改革项目、一般教学改革项目两类,建设期2年。优先资助培养模式(/培养体系)改革、课程建设与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国际化培养等领域或方向的选题(见附件1)。

2.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省部级或校级资助的教改课题或课程建设同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负责人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及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无主持的未结题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建设与管理

1.项目年度检查要求

重点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交流、检查。一般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学院组织交流、检查,学校教务处复核。

2.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综合考察教学改革实践推进、理论研究、辐射推广情况,需提交项目结题简表、不少于1万字的总结报告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重点教学改革项目须至少发表1篇主题相关的B类及以上教改论文。一般教学改革项目须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主题相关的教改论文。

项目结题验收采用汇报答辩会的形式。

三、申报和评审流程

1.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单位内部的推荐遴选工作。各二级学院(部)推荐到教务部的项目数量为1项(专任教师人数40人及以上可报2项)机关部门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

2.请通过推荐遴选的申报人于821登录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浙江工业大学一般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3.各部门、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申报人的材料审核工作,并于8月24日前登录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完成材料审核,同时将排序后的《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须签字盖章)各一份报送至学院教务部(行健楼319)。

4.上报项目经学院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后,确定推荐5个项目,通过浙江工业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完成在线申报(http://zjut.kypt.chaoxing.com/),上传《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重点教学改革项目若干,经相关程序后发文确定立项名单。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81112765。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学院-姓名)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学院名称 )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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