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短学期等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7-04
  •  浏览次数:
  •  文章来源:

各二级学院:

  暑假临近,为进一步加强2023年短学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确保短学期实践教学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需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制订二级学院实习实训安全应急预案。在实习实训教学过程中,加强实习实训安全教育,明确实习纪律和要求。

  二、各二级学院需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短学期实验教学安全。在短学期进行的各类学科竞赛训练活动,要提前做好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的保障工作,及时组织相关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各二级学院需加强校外实践、实习教学活动安全教育宣讲,要求学生签署安全责任书,对实践教学中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理方法要向学生说明,通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加强实习安全保障。自主实习要求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学生联系,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习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四、各二级学院需定期检查短学期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情况,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提高实践师生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同时,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动态,分散实习的学生,做好家校联系,确保学生家长知情。

 

 

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74

 

上一条: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报送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后台管理]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958号 联系电话:0575-81112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