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材料的通知》,学院将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7〕13号、浙高教学会〔2019〕1号、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中已立项尚未结题和撤项的项目。
二、验收要求
1. 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
2. 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教材编写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表(附件3)。
3. 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编写要遵守知识产权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 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教材要求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教材内容线上线下结合。
三、结果处理
验收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经学院验收合格、省高教学会审议通过者,将被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做好此次验收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1),经二级学院(部)审核后,电子、纸质各一份(纸质需加盖公章),并附证明材料(已出版教材原件),于9月13日前交教务部。
2. 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2),电子、纸质各一份(纸质需加盖公章)交教务部。立项教材尚未完成出版,且不申请撤项的,请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4),说明情况,电子、纸质各一份(纸质需加盖公章)交教务部。
3. 学院将组织结题验收,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81112765;行健楼319。
附件:
附件1: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2:信息变更申请表.xlsx
附件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4:延期结题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