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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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现确定立项建设“浙江工业大学-义乌研究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3个综合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浙江工业大学-欧盾(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44个基地为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认定类基地,须承担实习教学任务,每个基地每年资助1万元运行经费;综合性基地,建设期为2年,每个基地每年资助建设经费10万元,中期检查后须承担实习教学任务。

二、实践基地建设和运行经费逐年分批划拨,当年划拨的经费须在次年11月底(具体以计财处通知为准)执行完毕。经费使用须遵循《浙江工业大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本次公布的所有基地,须导入校友邦“实习管理云服务系统”(基地导入事项,另行通知),并在该系统上进行学生实习管理。学生在基地实习的实际情况,将作为每年划拨运行经费和建设经费的依据。

四、学校认定类基地,每年要提交基地运行情况总结;综合性基地的中期检查和验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基地建设与管理, 通过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改革实践教育模式,探索校企合作途径,完善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17年12月13日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名单的通知

 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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