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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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本院2018届尚有部分学生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没有通过而未能毕业。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予这些学生一次补答辩的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正式答辩中已具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但最终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方可申请此次补答辩;

2、参加补答辩的学生不得变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3、延长学制或休学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补答辩;

4、符合补答辩资格的学生应根据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慎重选择参加此次补答辩,若难以如期完成的,建议随下一届学生重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5、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可参加本次补答辩的学生,认真准备,并于10月18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书面申请(见附表),到时未提交书面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答辩;

6、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专门的答辩委员会,主持和组织本学院的补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学生答辩时间和地点、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申请表在补答辩前上报教务部(行207室)。

7、本次补答辩请安排在10月28日之前进行,并在11月1日前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评表(原件)一式两份报教务部。

8、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本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工作。应统一标准,不得放宽要求。未申请参加本次答辩的学生应随下一届学生重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9、教务部和教学质量监控部将对各二级学院的答辩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申请表

教务部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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