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总结与凝练,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并为申报市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现启动我院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
1.教学成果奖是授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2.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鼓励各级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研究实践及推进专业交叉融合、专业认证评估、课程教材研究及教育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成果申报。
3.所申报的成果必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即成果的实践检验时间应从成果完成时间开始计算。
4.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5.对于已获得过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推荐名额
1.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跨单位联合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
2.为提高申报成果质量,本次教学成果奖采取逐级申报、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市校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将从本次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中择优遴选推荐,具体办法将依据相关市校、省级教学成果奖要求另行确定实施。
三、奖项设置
1.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为保证质量,可以缺额。
2.本次评奖采用限额推荐的办法,教师人数在40人以上的二级学院可报3项,其他二级学院可报2项,学院机关(含直属单位)限报2项。
3.对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审程序与办法
1.各二级学院(部门)统一组织申报与推荐。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等级。
3.
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
4.评奖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发文。
五、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范围、要求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评审后,由单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 字),合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文档WORD格式,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
2.《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
3.
教学成果相关支撑材料(论文、教材、学生专利证书、学生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1份,白色封皮单独装订成册。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将上述教学成果奖纸质申报材料于2019年3月5日前报教务部,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 jwb@zjc.zjut.edu.cn。(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1112765)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加强整合,组织做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总结报告
附件2: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附件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