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39号)文件,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要求
1、中期检查范围为2022年度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参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名单》(附件1)。
2、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以立项申报书为依据,检查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已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成果,并督促项目做好后续实施计划,以便按期结题。
二、开展流程
1、项目负责人对照《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于11月6日前以“项目名称+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命名,与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二级学院(部)进行审查后,将《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于11月9日前报送至教务部。
2.教务部将重点对项目建设目标及达成情况、项目具体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对预期结题成果的估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3.中期检查汇报:采取专家组评审的形式,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
4.学院将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划拨后续建设经费。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暂停经费资助,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部)对本部门立项项目的建设情况及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查后,于2023年11月9日前统一将纸质稿上交至教务部。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名单.xlsx
附件2: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省级课程思政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