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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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示范引领,健全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大支持保障力度,高质量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根据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和要求

1、结题验收范围为2021年度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参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名单》(附件1)。

2、本次结题验收立项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不少于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

3、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以立项申报书为依据,对照各项目的预期成果与实际效果列出已有成果,并督促项目做好后续实施计划

二、开展流程

1、项目负责人对照《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查,经审查后,再汇总至教务部统一核查。

2.教务部将重点对项目总结预期的成果与效果研究实践的成果与效果、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结题验收

3.结题验收汇报:采取专家组评审的形式,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

4.学院将根据结题验收结果划拨后续建设经费。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暂停经费资助,并要求限期整改。

5.学院对申请延期1年且仍未通过结题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项目名称等重要内容的,将做撤项处理。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部)对本部门立项项目的建设情况及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后,于2023112日前统一将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稿发送至教务部。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5-81112668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名单.xlsx

 附件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3: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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