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项目立项评审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附件1),现组织开展学院内涵建设项目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此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含未结题的教改、课改、重点教材等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结题评审
1.结题评审工作由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用作结题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作者单位须为学院名称;论文须标注项目(课题)来源。
三、结题材料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支撑材料(各2份),并填写《结题评审表》(附件3,一式5份),由二级学院(部)统一交教务部。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准备5分钟结题汇报ppt。
2.请各二级学院统一填写《结题汇总表》(附件4)或《未如期结题汇总表》(附件5)并签章后于6月20日前交教务部。原则上每个项目只允许出现一次未能按期结题的情况。
3.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结题者,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6),签章后送教务部审核核。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765。
附件:
附件1: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评审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2年绍兴市内涵建设项目应结题名单.xlsx
附件3: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结题评审表.doc
附件4: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结题汇总表.doc
附件5: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未如期结题汇总表.doc
附件6: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x
上一条:关于上报2022/2023学年第1学期2021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2023(1)学期选修课选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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