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0—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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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浙实发[2021]22号)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年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或实验室工作分会发文立项,且是2020或2021年结题的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凡已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以及与已获奖项目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评审

(1)申报者进入实验室工作分会网站(https://new.zjlab2006.cn)<课题管理系统>填写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用户名为原项目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详细填报成果概况、与国内外同行相比所处水平、创新与特色、应用与推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佐证材料等。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图纸、照片、鉴定或评估证书、实际应用情况、推广使用单位意见等,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到<课题管理系统>。

(3)网上填报完毕后提交,并从系统中打印《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申报书》1份,连同成果材料等,做好目录、封面,胶装成册,交至教务部。

(4)学院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给实验室工作分会。

(5)教务部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申报书》和《汇总表》各1份统一寄送实验室工作分会,用于归档。

(6)实验室工作分会组织专家评审,经理事长会议审定后发文。

3.申报时间

系统填报开放时间:2021111日~1118日。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111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81112765,行健楼319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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