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1/22(2)教学任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0-27
  •  浏览次数:
  •  文章来源:

各学院(部):

现把21/22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表(草稿)发到各二级学院、部,请认真核对、落实21/22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课程信息。若有错误、遗漏,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



关于21/22(2)教学任务,注意事项:

1、专业课(选修),请确定是否开设;

2教学任务若有变动,请及时向教务办申请!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

请务必避免以往“先变动后报告、甚至变动也不报告”的情况,等教务部核对教学任务、教师安排表时,由教务发现;

3、核对、落实教学任务,时间段:20211027日——1130日,具体进程大致如下:

(1) 1027日——1112日,核对、确定21/22(2)教学任务,把确定好的任务定稿,电子版,及时发给教务部;

(2)1113日——1130日,安排21/22(2)教学任务的上课教师,分别递交教师安排表、教材征订表电子版和打印稿到教务部。

4、正方系统计划任务安排,时间段:121-127日,二级学院将教学班安排录入系统。


特别提醒:

1、教师安排表打印稿,需各二级学院、部和各专业教研室的负责人签字,一式一份;

2、教师安排表,请使用统一模板,便于与教学任务定稿核对。模版请到教务网站里下载;

3、普通本科及专升本教学任务与成教计划任务安排同时进行,统筹安排。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0—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名参加绍兴市高校首届“越讲越响”课程思政说课比赛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后台管理]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958号 联系电话:0575-81112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