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2)学期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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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教师课堂教学交流,提升教师教学技能,提高学院教学质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3月至4月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讲教师所在二级学院(部)的教师须全体参加,同时欢迎和提倡其他教师前来观摩;新教师每学期须选择2~3门课程参加。具体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见附件1。
2.请参加观摩的老师提前五分钟到达所在教室或场地,课后可与主讲教师交流讨论,并完成《教学观摩活动记录表》(见附件2)的填写。
3.请各二级学院(部)做好相关组织工作,《教学观摩活动记录表》于观摩活动结束后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绍兴校园行健楼207,罗雯慧,0575-8111276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3月29日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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