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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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2024、2025级本科生辅修专业院内招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制实施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42号)文件规定,符合辅修专业修读条件且有意修读的学生,请于10月19日至10月21日向开设辅修专业的二级学院提交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办法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主修专业已修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补考或重学后无不及格课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交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报名。

二、申请条件及办法录取名单报送与公布

请招收辅修专业的二级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后,于10月21日下午16:00前报送教务部。辅修专业正式录取学生名单经教务部审核批准后公布。

三、申请条件及办法录取名单报送与公布教学安排与免修

辅修专业录取学生人数少于15人的,不单独组班上课。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课程申请表》,由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安排插班听课,具体课程安排请到教务部网站查询。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已修读相同课程,且主修专业学分不低于辅修专业学分,可填写《浙工大之江学院辅修专业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申请免修相关课程。

四、收费标准

辅修专业学费按课程学分收取,收费标准:2024、2025级按250元/学分收取。

五、辅修学士学位说明

申请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请注意:若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不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仅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六、退修管理

已录取的辅修学生如需中途退修,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专业退修申请表》,向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取消辅修资格,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及教务部。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中途退修的,所缴学费不予退还。   

联系人:陈老师,81112766,行健楼206室。

附件:

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4级辅修培养计划

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5级辅修培养计划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

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课程申请表

5.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专业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

6.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专业退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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