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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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6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本院2026届尚有部分学生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没有通过而未能毕业。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之江教务〔2025〕16号)的有关规定,准予这些学生一次补答辩的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正式答辩中已具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但最终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方可申请此次补答辩;

2.参加补答辩的学生不得变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3.延长学制或休学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补答辩;

4.符合补答辩资格的学生应根据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慎重选择参加此次补答辩,若难以如期完成的,建议随下一届学生重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5.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可参加本次补答辩的学生,认真准备,并于10月30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书面申请(附件2),到时未提交书面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答辩;

6.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专门的答辩委员会,主持和组织本学院的补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学生答辩时间和地点、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申请表(附件3)在补答辩前上报教务部(行健319室)。

7.本次补答辩请安排在11月16日之前进行,并在11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申报,同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评表(原件)一式两份报教务部。

8.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本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工作。应统一标准,不得放宽要求。未申请参加本次答辩的学生应随下一届学生重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9.请二级学院严格要求补答辩的工作流程,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补答辩学生论文也将按相关规定纳入国家和省里年度抽检。

10.教务部将对各二级学院的答辩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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