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57号)的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被我院录取的俞佳瑶等96名2026级新生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工作程序对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予以标注。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共3天。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自公示之日起,可通过电话(0575-81112767)、电子邮件(jwb@zzjc.edu.cn)向教务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