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决定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与分工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变动表、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一至三)由信息化与资产管理部负责填报(附件2);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填报(附件3、4);
其余信息由教务部汇总后统一填报。请各学院(部)做好数据核对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完成数据提供。表格填报说明及参考文件见附件5或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网址:http://systj.buct.edu.cn:81)。
二、统计要求及范围
1.实验室信息按学院正式发文批准建制的实验中心(室)为单位进行统计。
2.报表统计时间按学年度(即2025年9月1日到2026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四、工作要求
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请各二级学院(部)在9月18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以便学院汇总审核后按时完成系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