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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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202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2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学院202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申报共分为新增专业、调整专业、专业预申报、撤销专业四种类别。

(一)新增专业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报新增专业:

1.2025年已完成教育部预申报的本科专业;

2.2025年申报但未获批的本科专业;

3.2025年未进行预申报但属急需紧缺专业的,可于2026年直接申报,但须提交说明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予推荐。

(二)调整专业

涉及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须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按要求提交调整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推荐。

(三)专业预申报

拟于2027年正式申报新增专业的,须参加2026年度专业预申报学院审核推荐,上报教育部、教育厅备案后,方具备2027年正式申报资格。

(四)撤销专业

对连续五年停止招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确有特殊情况需暂予保留的,须说明理由。特殊情况指该专业同时依托开设开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仍有在校生尚未毕业等情形。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浙江省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紧扣学院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与优势,扎实做好专业设置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

2.须系统开展专家咨询论证、行业企业调研、校友意见征集、在校师生座谈等工作,科学规范撰写专业设置申报材料,并严格履行申报程序。

三、工作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新增专业

拟申报新增专业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新专业设置拟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属于2025年未预申报的急需紧缺专业,同时提交《未预申报情况说明》。

(二)调整专业

拟调整专业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调整专业汇总表》(附件2)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

(三)专业预申报

拟开展2026年度专业预申报(即计划于2027年正式申报新增)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预申报专业汇总表》(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同时提交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

(四)撤销专业

拟撤销专业的,填写《本科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5)。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本年度拟申报新增专业2025年未进行专业预申报的,请于202681日前将《未预申报情况说明》报送至联系人。该说明应重点阐述未提前进行预申报的原因,专业急需性或紧缺性,以及本次申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其他各类申报材料,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810日前将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一并报送至联系人。

五、其他说明

阶段开展2026年度专业设置的预填报工作,待教育部和教育厅正式下发2026年专业设置相关文件后,学院将依据最新通知要求组织材料的增补与更新,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应准备。

联系人:丁鼎,电话:13857195271,邮箱:jwb@zzjc.edu.cn


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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