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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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落实“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 课程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6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调整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意见》文件部署,我院通识选修课实行“1+X”模块化管理,其中科技创新、人文创新模块跨学科实践通识课程统一由“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综合实践与创新平台统筹实施。为规范该类课程教学管理、选课引导、排课运行、课程共建等相关工作,现就教学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归属与修读学分规则

1. 课程范围:“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负责开设、授课的课程为通识选修①科技创新模块、②人文创新模块全部跨学科实践类课程,是落实通识“1+X”修读要求的核心载体。

2. 模块修读硬性要求

(1)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必须在工场开设的科技创新模块至少选修1门;

(2)理工类专业学生,必须在工场开设的人文创新模块至少选修1门;

(3)全体学生需完成艺术修养、社会责任、国际视野三个模块各1门课程修读;学生在工场课程中取得的超出最低要求的额外学分,可抵扣上述三类模块未达标学分缺口。

二、课程教学实施要求

1. 教学育人模式

工场开设课程统一采用问题导向、任务驱动实践教学模式,依托真实工程任务开展跨学科教学,聚焦培养学生综合实践应用能力,支撑学院应用型才培养体系建设。

2. 排课专项管理

科技创新、人文创新模块工场课程实行独立排课,课表单独编排,与常规通识课程区分管理。各二级学院须及时告知本院学生课程排课特殊安排,并组织学生按时上课。

3. 课程统筹共建机制

工场作为统一教学平台统筹两类跨学科通识课程整体规划、教学管理;各二级学院参与课程共建,依托自身专业资源开发特色课程,统一纳入工场课程库,避免同类课程重复建设。

三、各二级学院重点工作安排

1. 统筹院内教学资源,共建工场特色课程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整合本院师资、专业项目、行业合作资源,围绕本学科专业发展方向、AI融合、数智化产业需求,开发适配“科技创新”“人文创新”模块、贴合本院专业特色的跨学科实践通识课程,纳入“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统一开课管理。主动对接工场完成课程申报、大纲编制、实践项目设计、师资派驻等全流程工作,丰富工场课程供给,凸显各专业大类育人特色。

2. 政策宣讲与选课指导

组织辅导员、专业负责人面向本专业学生宣讲工场课程修读规则、学分抵扣政策,明确不同专业类别对应的必选模块,指导学生提前规划选课,保证毕业学分达标。

3. 学分核查与预警提醒

在每学期选课、毕业资格预审环节,重点核查学生科技创新、人文创新模块工场课程修读情况,对学分不足的学生提前预警,督促及时补选对应工场课程。

4. 教学协同对接

涉及工场课程申报、开课、选课、调课、实践安排、教学疑问等事宜,统一对接“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沟通协调,做好师生问题传达与反馈。

四、工作保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课程教学组织与共建工作,将其作为学院推进产教融合、AI赋能应用型人才培养、跨学科实践育人的关键抓手。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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