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学院已向各二级学院下达了2026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任务。为做好2026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充分发挥短学期教学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之江教[2017]29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 二级学院需提前安排录入实践教学计划,落实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规范流程,有序开展短学期各项任务,并结合校内外实践基地资源开展短学期任务,确保课程开设质量。
2. 各二级学院应在短学期前召开师生会议,统筹部署短学期各项工作,使学生尽早了解教学安排。实习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每位学生签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2),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与应对能力。同时,根据《关于规范2026年实践教学环节保险报销的通知》(附件3),在短学期进行且需要在校外开展的生产实习、认识实习等独立实践课程中,实践指导教师应以教学班为单位统一购买短期人身意外险,保险范围覆盖实习实践活动全过程。
3.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6月19日前将短学期相关教学表格(《实践教学计划表》、《实践教学进程安排表》等)报送至教务部。若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课程设计,需同时上报《课程设计任务书》。以上材料详见附件4汇总。
4. 各二级学院如有短学期上机实践、竞赛集训、集中出校实习等实践需求,请务必于6月10日前将相关需求表格(详见附件5)以电子稿形式报送至教务部。其中,暑期短学期集中实习出校申请表需同时提交纸质稿与电子稿。
二、加强过程管理,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1. 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掌握短学期进程,加强短学期教学质量的监控和检查,成立各二级学院院领导、专业负责人、二级督导等人员组成的短学期教学巡查小组,了解校内外实习情况,确保教学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杜绝管理松散,流于形式等现象出现。
2.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对接,实时、全面、精准掌握本院学生校外实践情况,如遇台风、疫情等一些突发情况,应及时、科学调整与优化实践计划与实践任务,拓展多途径实践形式,并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切实保障实习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对于实习类型的短学期课程,鼓励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组织学生通过校友邦平台上传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材料。在校友邦平台上,教师可实时了解学生的安全状况、实习进度及位置定位等信息。首次使用校友邦平台的指导教师,需填写相关材料(附件6),以便生成教师账号并导入实践课程信息。
4. 若短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有变动(与人才培养方案不符),请填写《实践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汇总),提前报教务部审批。如涉及上机计划调整,需同时报送至信息化与资产管理部。
5. 短学期课程需填报《实践教学课程信息模板》(见附件4汇总),相关文件和所用表格可在教务部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
三、做好短学期成果归档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短学期课程评定工作,并及时做好短学期课程报告、日志的收集和归档工作。自主实习和复合实习的学生需填写《学生自主实习鉴定表》(见附件4汇总),实习结束时由学生交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后集中交所在二级学院,并由二级学院自行保存。各二级学院可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做好短学期的宣传报道,经验总结和成果展示。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附件3:关于规范2026年实践教学环节保险报销的通知
附件4:短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表格
附件5:短学期实践需求表格
附件6:校友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