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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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2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管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之江教务〔2021〕12号)文件要求和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现将本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外聘教师一学期一聘,聘用单位提供材料需完整详实。请各二级学院(部)于3月6日前汇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学期需续聘的外聘教师提交:

1.外聘教师开课申请表一式一份;

2.聘约一式三份(由二级学院自行与外聘教师签订,一份二级学院存档,一份外聘教师本人保留,一份交教务备案)。

二、本学期新聘任的外聘教师需提交:

1.外聘教师开课申请表一式一份;

2.聘约一式三份(由二级学院自行与外聘教师签订,一份二级学院存档,一份外聘教师本人保留,一份交教务备案);

3.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行业执业证书、单位证明等证书(件)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由所聘单位负责审核;

4.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材料(需要认定的提交,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无须提交)。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我院退休返聘人员和本部聘任人员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2.“一课双师”教师聘用参照正常外聘教师规定执行;

3.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以各二级学院(部)为主,外聘教师酬金经教务部、人事部审核后,由各二级学院(部)发放至外聘教师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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