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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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和优秀本科生导师评优工作的通知(转)

发布日期:2025-12-26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和优秀本科生导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

(一)评选范围

学院本科教学秘书、教务秘书、留学生教学(教务)秘书以及教务处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围绕“三全育人”,更新管理理念,工作态度认真主动,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心为师生服务,注重管理育人,受到广泛好评。

2.准确理解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所在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有序,教学管理科学规范,秉公办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3.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事务处理能力。近三年无教学管理责任事故和学生、教师的集中投诉。

4.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三年(含)以上。

(三)评选流程

1.学院推荐。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评选,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候选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附件1),并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2512月30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附件1)和《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和盖章扫描件报送之江学院教务部。

2.学校组织评选。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选出7名2025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

(四)奖励办法

学校为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浙工大〔2022〕5号)对教师进行奖励。

二、优秀本科生导师

(一)评选范围

2025年度本科生导师。我院可推荐2人。每个二级学院至多可推荐1名(不限编制类型)。

(二)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强,关心和尊重学生,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较好地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认真履行学校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在提高学生的理想信念和抱负水平、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

3.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评价较好。

(三)评选流程

各学院组织本科生导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表》(附件3),并按规定名额(附件4)向学校推荐。请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表》(附件3)和《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和盖章扫描件报送之江学院教务部。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获奖人选,并发文公布。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浙工大〔2022〕5号)对教师进行奖励。

材料报送联系人:王老师,81112518,材料报送邮箱:wangzhou@zzjc.edu.cn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度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申报汇总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表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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