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创融合专项课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之江教务〔2022〕15号)(附件2)精神,学院决定开展专创融合专项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度和2023年度立项的学院专创融合专项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均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验收内容
1.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验收(附件2):课程建设是否达到申报设定的目标;课程教学内容是否有效融入创新创业元素,是否建成相关教学资源(如案例库、文献库等);教学方法是否体现混合式、启发式、项目驱动式等多样化模式,是否突出学生中心与实践导向;考核评价体系是否实现多元化、过程化,是否体现“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评价;项目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合理;课程教学效果与学生反馈情况。
2.课程负责人须提交:
(1)课程全部的“专创融合”教学设计。
(2)“专创融合”课程的课堂教学实录(每个45分钟)。
(3)“专创融合”课程校本讲义或教学案例1个。
(4)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三、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26日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创融合专项课程验收报告》(附件3),以“课程名称+院级“专创融合专项课程”命名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
2.各二级学院(部)进行审查后,于12月29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创融合专项课程验收报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创融合专项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经系统提交后,将电子稿及纸质稿报送至教务部。
3.如未达到结题验收要求,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并经二级学院(部)审核同意后于12月20日前交到教务部。
教务部将重点对项目建设情况与成效、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汇报:采取专家组评审的形式,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将根据结题验收结果划拨后续建设经费。未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后达不到预定要求的将终止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