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师教学发展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首批 “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工智能与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学校课程建设质量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对已立项的“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学院首批“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的“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照需赋能课程教学各环节,能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教学资源与教学场景、教学方法与学习方式、教学评价与学情分析等进行改革创新,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建设课程资源、知识图谱、AI工具等制作经费不少于总经费的70%

各二级学院(部)先对课程负责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院内自查,经自查后报送至教务部。教务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将以专家组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内容

1.本次的课程建设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立项通知中提及的五个方面,具体为: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学人工智能赋能学生学习支持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评价和学情分析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思政教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提交结题报1份,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在课程中的应用、课程的教学设计改进、课程实施效果等;须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形成至少一节示范课堂(须提交课堂实录和一个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下的典型案例,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总结呈现;同时提交课程大纲及讲义

四、验收流程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于1217日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工智能+课程”验收报告》(附件3),以“课程名称+院级“人工智能+课程课程”命名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各二级学院(部)进行审查后,于1219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工智能+课程”验收报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工智能+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经系统提交后,将电子稿及纸质稿报送至教务部。

教务部将重点对项目建设情况与成效、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汇报:采取专家组评审的形式,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

学院将根据结题验收结果划拨后续建设经费。未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进行整改,达到后继续建设,整改后达不到预定要求的将终止该项目。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1112668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首批“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xls

 附件2:2024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工智能+课程”立项申报通知.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工智能+课程”验收报告.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首批“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xls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958号
电话:0575-81112766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