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见附件2)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学院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名单(见附件3)。
二、验收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标准,各类课程建设项目以提高课程目标高阶性,突出教学内容创新性,增加课程设计挑战度为目标,认真总结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将以专家组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内容
1.本次一流本科课程的验收内容对应不同类型课程验收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见附件2)。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除递交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外,还需根据不同类型课程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见附件2)的指标及要求。
3.请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于12月17日前上交相关材料,学院将视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核,未达要求者不予进入验收环节。
四、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请依据验收标准完成课程建设总结,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报告》(附件4)。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请以“课程名称+院级一流课程”命名,并于12月17日前上传至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二级学院(部)进行审查后,于12月19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报告》(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教务部。
2. 教务部将依据项目建设目标,重点对建设成效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结题验收。
3. 结题验收汇报将采用专家组评审方式,每个项目汇报时长限时5分钟。
4. 学院将根据验收结果划拨后续经费:通过的项目按计划拨付;未通过的项目须限期整改,整改通过后方可继续建设;整改后仍未达标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1112668。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试行).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名单.xls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报告.doc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