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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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8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见附件2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学院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名单(见附件3)。

二、验收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标准各类课程建设项目以提高课程目标高阶性突出教学内容创新性增加课程设计挑战度为目标,认真总结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将以专家组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内容

1.本次一流本科课程的验收内容对应不同类型课程验收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见附件2)。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除递交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外,还需根据不同类型课程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见附件2指标及要求。

3.请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于1217前上交相关材料,学院将视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核,未达要求者不予进入验收环节。

四、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请依据验收标准完成课程建设总结,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报告》(附件4)。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请以“课程名称+院级一流课程”命名,并于1217日前上传至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二级学院(部)进行审查后,于1219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报告》(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教务部。

2. 教务部将依据项目建设目标,重点对建设成效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结题验收。

3. 结题验收汇报将采用专家组评审方式,每个项目汇报时长限时5分钟。

4. 学院将根据验收结果划拨后续经费:通过的项目按计划拨付;未通过的项目须限期整改,整改通过后方可继续建设;整改后仍未达标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1112668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试行).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名单.xls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报告.doc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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