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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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2023、2024级本科生辅修专业院内招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制实施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42号)文件规定,有意修读本科辅修专业并符合辅修专业修读条件的学生,可10月14日102111:00前招收辅修专业学生的二级学院提交辅修专业修读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办法: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主修专业已修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补考或重学后无不及格课程。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交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报名。

二、请辅修专业招生二级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后于1021上午11:20交到教务部。辅修专业正式录取学生名单经教务部审核批准后公布。

三、辅修专业录取学生人数少于15人不单独组班上课,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课程申请表》,由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安排插班听课,具体课程安排请到教务部网站查询。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已修读相同课程,且主修专业学分大于或等于辅修专业学分,可填写《浙工大之江学院辅修专业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申请免修相关课程。

四、辅修专业学费按课程学分收取,收费标准:20232024级按250/学分收取。

五、准备申请辅修学士学位的同学请注意:若修读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同学科门类,不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只发辅修专业证书。

六、已辅修录取的学生若欲中途退修辅修专业,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专业退修申请表》向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取消其辅修资格,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及教务部。缴费成功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中途退修,所缴学费不予退还。

 

联系人:老师,81112766,行健楼206室。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1级辅修培养计划

   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4级辅修培养计划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

   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课程申请表

   5、之江学院辅修专业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

   6、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专业退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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