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本科课程学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之江学院〔2023〕67号),经学生自主申请,设岗学院面试及综合考核,教务部审定,同意聘任商学院王之睿等84位同学承担本学期学生助教岗位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1)。
请各二级学院按文件规定加强岗位监督,做好学生助教岗位的指导工作。
教务部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