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4-2025(1)学期实验授课和上机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各二级学院:

按学院有关规定,新学期实验授课和上机计划应于开学后两周内上报教务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实验,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如有变动,应填报《实验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2.《实验授课计划表》各项内容由实验指导教师会同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分别经各实验相关的实验室主任批准和学生所属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至教务部。

3.请各实验室及时至教务部领取新的《实验室工作日志》,并督促相关实验人员和教师认真填写。

4.凡在机房内利用计算机进行演示教学者不属于实验范畴。各二级学院实验室(机房)进行的上机项目请填报《上机计划表(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机房进行的上机项目请填报《上机计划表(二)》。 在上机计划表中请老师务必写清楚上课实验室地点及门牌号

5.请务必使用最新表格,见附件。

6.请各二级学院于927日前将《实验授课计划表》和《上机计划表》等资料纸质稿交至行健楼319室,同时上交电子稿。



 


 实验授课与上机计划表格.zip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学生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下半年大学英语三、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后台管理]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958号 联系电话:0575-81112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