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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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经研究决定,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5日(星期四)至4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8日(星期日)上班。

48日(星期日)补46日第5周(星期五)的课。

请需调课补课的教师到教务部办理调补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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