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选拔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办法》(浙工大[2016]50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6]59号),结合我院2016级学生实际情况,特制订之江学院2016级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选拔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选拔范围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6年9月份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学生(高职单考单招、专升本学生除外)。
二、选拔人数
不超过学院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学学生总数的2%。
三、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因违纪受处分;
2.身心健康;
3.推荐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入学时高考文化总分学院排名理科前六名、文科前三名和艺术类高考综合分学院排名第一名的浙江省生源学生(若高考总分相同以名次号排序),且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下同)排名列本专业前10%。符合此条件的学生以下简称A类学生。
B.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办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本专业前30%。符合此条件的学生以下简称B类学生,该类学生名额不超过全院转本总名额的10%,且同一赛事不超过2个。
C.学习成绩优秀,经补考(或重学)后无不及格课程,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80(含)以上且排名列本专业前5%;达到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英语及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外,下同),通过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及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外,下同)。2016级及以后的学生必须在前三学期达到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符合此条件的学生以下简称C类学生。
四、选拔基本原则
1.自愿报名原则
申请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申请表》。如某专业没有学生提出申请,则取消该专业转出名额,不进行专业间名额的调剂。
2.成绩优先原则
C类学生经学院资格审查,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的高低分专业确定推荐人选。在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以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整个推荐过程透明,成绩、排名和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五、选拔进程
1.7月9日-7月11日,学院公示各二级学院可转名额(附件1)及符合条件的A类学生名单(附件2)。
2.7月11日,各二级学院核算、确定各专业可转名额;并于7月11日下午15:00前上报学院教务部,经同意后在各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各专业可转名额;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二级学院公示在7月13日前完成。
3.7月14日-7月15日,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申请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
4.7月15日,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报名情况初步汇总,并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6级学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申请汇总表》(附件4)和拟转名单上报至学院教务部,并在各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拟转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A类学生公示其高考成绩、浙江省高考成绩第二批次名次号、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及其专业排名百分比;B类学生公示其获奖证书、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及其专业排名百分比、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C类学生公示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及其专业排名百分比、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各二级学院公示在7月17日前完成。
5.教务部对拟转学生进行复审,按可转学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可转学学生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讨论通过后进行转学学生名单公示。
6.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教务部负责上报学校教务处。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务部戴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518,联系邮箱jwb@zjc.zjut.edu.cn;。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到宣传到位、程序到位,确保本次选拔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6级学生2%转本名额分配表
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6级学生2%转本A类学生名单公示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申请表
4.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6级学生2%转本申请汇总表(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