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普通专业建设年度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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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建设与经费管理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45号)(附件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本科教学专业建设管理,促进专业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学院决定开展普通专业建设年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除了6个一流专业、2个市级重点专业、5个院级一流专业以外的所有专业,检查清单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专业团队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附件1),自查建设目标达成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优化培养模式、强化课程建设、推进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发展五大块内容,由专业负责人填写《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2023年)》(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二级学院认真履行专业建设主体责任,规范专业建设与管理,对专业建设内容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于12月21日(周四)16:00前将《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2023年)》电子稿、纸质稿(须签字并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行健楼319)。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81112765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建设与经费管理办法.pdf

 附件2:学院2023年普通专业建设年度检查清单.xls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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