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89号)(附件1)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42号)(附件3)的申请条件。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团队根据现代产业学院总体定位、建设基础、育人模式、发展规划等方面,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开展建设申报,搭建教学与管理团队,明确体制机制。
2.具备条件的二级学院向教务部提交申报材料,各二级学院原则上限报一个现代产业学院。
3. 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上报省教育厅和经信厅。
三、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请组织填写《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附件2),每个二级学院限报一项。相关申报建设方案及佐证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部,申报书分别报送WORD版和盖章纸质稿。
2.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81112765
附件1:浙教办函〔2023〕289号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doc
附件3:浙教办函〔2021〕242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重点支持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