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39号)文件,决定开展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及2022年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要求
1、中期检查范围为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及2022年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参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名单》(附件1)。
2、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以立项申报书为依据,检查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已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成果,并督促项目做好后续实施计划,以便按期结题。
二、开展流程
1、课程负责人对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院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于10月20日前以“课程名称+省级/院级一流课程”的命名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二级学院(部)进行审查后,于10月23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部。
2.教务部将重点对课程建设目标及达成情况、课程建设具体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对预期结题成果的估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3.教务部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评审。
4.学院将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划拨后续建设经费。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程将暂停经费资助,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部)对本部门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及课程负责人提交的《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查后,于2023年10月23日前统一将材料纸质稿发送至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