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2/23(2)教学任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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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现把22/23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表(草稿)发到各二级学院、部,请认真核对、落实22/23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课程信息。若有错误、遗漏,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



关于22/23(2)教学任务,注意事项:

1、专业课(选修),请确定是否开设,对于不开设的选修课,在系统中提交“课程不落实申请”

2、核对任务过程中,如发现输入错误的课程,直接在教学执行计划中修改,无需申请;若要改变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性质、学期等,需及时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申请教学计划更改时间段为1026-1126请务必避免以往“先变动后报告、甚至变动也不报告”的情况,等教务部核对教学任务、教师安排表时,由教务发现;

3、核对、落实教学任务,时间段:20221026日——1124日,具体进程大致如下:

(1) 1026日——113日,核对、确定22/23(2)教学任务,如发现输入错误的课程,直接在教学执行计划中修改;若要改变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性质、学期等,需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执行计划更改申请”;;

(2)114日——1124日,安排22/23(2)教学任务的上课教师,分别递交教师安排表、教材征订表电子版和打印稿到教务部。

4、二级学院在收到教研室提交的教师安排,经核对后即可将教学班安排录入系统,在1123日前完成。


特别提醒:

1、教师安排表打印稿,需各二级学院、部和各专业教研室的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一式一份;

2、教师安排表,请使用统一模板,便于与教学任务定稿核对。模版请到教务网站里下载;

3、普通本科及专升本教学任务与成教计划任务安排同时进行,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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