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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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39号)文件,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要求

1、中期检查范围为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建设项目,参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名单》(附件1)。

2、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以立项申报书为依据,检查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已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成果,并督促项目做好后续实施计划,以便按期结题。

二、开展流程

1、课程负责人对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报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查,经审查后,再汇总至教务部统一核查。

2.教务部将重点对课程建设目标及达成情况、课程建设具体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对预期结题成果的估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3.中期检查汇报:采取专家组评审的形式,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

4.学将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划拨后续建设经费。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程将暂停经费资助,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部)对本部门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及课程负责人提交的《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查后,于2022年10月21日前统一将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名单.xls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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