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学院有关规定,新学期实验授课和上机计划应于开学后两周内上报教务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实验,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如有变动,应填报《实验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2.《实验授课计划表》各项内容由实验指导教师会同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分别经各实验相关的实验室主任批准和学生所属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至教务部。
3.请各实验室及时至教务部领取新的《实验室工作日志》,并督促相关实验人员和教师认真填写。
4.凡在机房内利用计算机进行演示教学者不属于实验范畴。各二级学院实验室(机房)进行的上机项目请填报《上机计划表(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机房进行的上机项目请填报《上机计划表(二)》。
5.所需表格见附件。
6.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8日前将《实验授课计划表》和《上机计划表》等资料纸质稿交至行健楼319室,同时上交电子稿。
教务部
2022年9月5日
实验授课与上机计划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