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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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学院已向各二级学院下达了2022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任务。为了做好2022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617日前将短学期《实践教学计划表》、《实践教学进程安排表》报至教务部注: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课程设计的,上报《课程设计任务书》

2.短学期实践相关工作需按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之江教[2017]29)文件要求执行。实践类型为实习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二级学院需提前安排录入实践教学计划,并督促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管理。

2 习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让每位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3指导或带队师需组织同学在校友平台上传《实习周(日)志》、《实习报告》等材料

4)需填《实践教学课程信息模板》。

5)首次使用校友邦平台的指导教师需填写《教师信息模板》,以便生成教师账号。

6各二级学院应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对接,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切身保障实习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安排实习。

7校友邦平台已完善签到功能,签到时可上传健康码、行程码、自行判断实习所在地的风险等级,老师可实时了解学生的安全与实习进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保障。

3.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实时、全面、精准掌握本院校外实践学生情况,不组织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行实践活动。如遇疫情、台风等突发情况,应及时、科学调整与优化实践计划与实践任务,拓展多途径实践形式。

4.原短学期实践教学计划若有变动(与培养计划不符),请填写《实践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提前报教务部审批涉及上机计划调整,需同时上报至信资部

5.相关文件和所用表格见附件或者可在教务部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


 短学期实践教学相关附件.zip




教务部    

2022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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