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2〕6 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要求组织本部门(单位)的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由学院推荐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由独立学院分会推荐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独立学院分会立项的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名单详见附件2。
二、材料要求
1. 重点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3),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公开发表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
2. 一般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提供1份课题研究报告。
3.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4. 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请部门(单位)统一填写《结题汇总表》(附件5),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请在备注栏注明。
三、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各部门(单位)于5月30日前将结题报告书及相关研究成果材料(或延期结题申请表)、结题汇总表(附件3、4、5)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务部(另需提交一份汇总表盖章扫描件)。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575-81112765。
附件: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名单.xlsx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5: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