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抽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5-16
  •  浏览次数:
  •  文章来源:


各二级学院(部):

为确保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顺利实施,保证课程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致性,根据《关于做好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的通知》(之江教务〔202116号)和《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之江教务〔20206号)文件要求,开展教学大纲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抽查范围为2021年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以教学大纲修订原则意见为依据,重点检查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及要求、考核方式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培养方案、授课计划保持一致。

二、抽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部)采取各教研室交叉检查的方式,每个教研室组织人员随机抽查其他教研室20%的课程,交叉互换对象由各二级学院(部)指定。教务部根据提交的反馈,再选取20%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抽查的程序需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2、教学大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各审查人员须认真审查,并对照培养方案、授课计划,每门课程都需填写课程教学大纲抽查意见建议表(见附件1);

3、各二级学院(部)将意见建议汇总后,填写课程教学大纲抽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610日前将电子版教学大纲抽查意见建议表和纸质教学大纲抽查情况汇总表(教学院长签字、盖章)交教务部丁鼎处,联系电话:0575-81112769

4、二级学院(部)需组织做好抽查意见反馈工作,各课程负责人须根据抽查意见修改教学大纲。对于集中出现的问题,各教研室务必要将意见建议传达到未抽查到的教师,对同样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修改工作在615号前完成。

5、教务部将根据二级学院(部)前期完成情况组织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二级学院(部)年度教学业绩考核。


附件1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抽查意见建议表

附件2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抽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部

2022516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2)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年度绍兴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后台管理]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958号 联系电话:0575-81112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