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管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之江教务〔2021〕12号)文件要求和学院2021-2022(2)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外聘教师一学期一聘,聘用单位提供材料需完整详实。请各二级学院(部)于开学第一周内(2月25日前)汇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0-2021(2)和2021-2022(1)学期曾在我院任课的外聘教师
1. 外聘教师开课申请表一式一份;
2. 聘约一式三份(由二级学院自行与外聘教师签订,一份二级学院存档,一份外聘教师本人保留,一份交教务备案)。
二、本学期新聘任的外聘教师
1. 外聘教师开课申请表一式一份;
2. 聘约(由二级学院自行与外聘教师签订,一份二级学院存档,一份外聘教师本人保留,一份交教务备案);
3. 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行业执业证书、单位证明等证书(件)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由所聘单位负责审核;
4. 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材料(需要认定的提交,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无须提交)。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我院退休返聘人员和本部聘任人员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2. “一课双师”教师聘用参照正常外聘教师规定执行;
3. 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以各二级学院(部)为主。外聘教师酬金经教务部、组织人事部审核后,由各二级学院(部)发放至外聘教师个人账户。
教务部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