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开展线上教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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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丁鼎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柯桥区及学院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属地防控要求,学院决定自12月13日起(暂定3天,12.13-12.15)全面实施线上教学,所有课程(实习实训课程除外)须按教学计划和学院课表时间安排,开展线上教学,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统筹教学安排,充分利用各类教育教学平台实施在线教学,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学习不停止,内容有安排,线上和线下教学同质等效。

二、基本原则

因课制宜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尊重不同二级学院、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教育教学规律和实际情况,教师可选择合适有效的途径开展不同形式的线上教学活动。

保证效果 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开展线上教学,明确学习任务和要求,规范教学环节和过程,强化监督和检查,实施多元考核评价,确保线上学习效果。

三、线上教学整体安排

1.各二级学院(部)按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表,仔细核查本单位线上开课清单及教学资源准备情况,确保所有课程(实习实训类课程除外)均能实施线上教学。

2.任课教师要有效利用各类教育教学资源,以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优质在线资源、社交平台等为载体,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做好线上教学设计;可通过:①学院网络教学平台或超星“学习通”等教学平台具有的视频直播、音频直播等功能配合课件开展在线讲授,课后开展辅导答疑;②充分利用优质在线MOOC课程资源(如精选爱课程中国大学慕课、好大学在线、学堂在线等平台对应的课程资源),组织学生开展任务驱动式自主学习;③组织学生通过腾讯会议、钉钉直播等开展线上教学。

3.任课教师要通过直播课堂、在线签到、在线答疑、在线学习、课后作业布置、在线测试等手段,加强对学生在线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的记录与管理,如实填写《在线教学登记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部)需将各门课程在线教学信息进行(附件2)汇总,12月13日前报备教务部。

4.线上教学期间,校内实习实训课程全部暂停,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此类课程的调整预案,并报教务部备案。

5. 针对已在校外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部)应要求其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学生擅自上岗,同时实习指导老师需多关心实习学生,做好及时的心理疏导。

6.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需安排好线上指导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选题、开题工作,在确保教学效果的前提下,允许线上进行开题答辩。

四、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须提前建好课程微信(QQ)群等,确保“一课程一微信(QQ)群”,并在群内发布线上教学方案信息,线上教学方案须清楚、直接(如直播会议号、在线课程的网址、学习通的课程邀请码和任课教师联系方式等),以便学生快速进入在线教学空间。

2.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该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反馈情况,加强在线答疑和课前课后辅导。

3.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做好教学组织与管理,明确在线教学的课程资源质量要求、课堂纪律、作业、考试和评价等要求,加强对课程的审核和教学过程的监管,实时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要求教师按质按量完成在线教学工作,若教师出现缺课、瞒报等行为,视同线下课程同等教学事故行为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人:丁老师,13857195271,flashding@qq.com


附件1:在线教学登记表

附件2课程在线教学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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