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第一阶段星级专业建设项目第二轮验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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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星级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学院决定对第一阶段星级专业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第二轮结题验收。现将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学院2017年立项的9个星级专业,其中2020年通过第一轮评估验收的建筑学、财务管理、工业设计和电子信息工程等4个星级专业除外(注: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附件2),每个高星级专业至少有1门课程在浙江省精品在线课程平台开放,否则不进入验收环节)

二、检查工作要求

各有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星级专业的验收工作,分别组织项目团队对照建设目标和思路,依据星级专业建设评审标准“星级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4),以特色性、代表性、示范性、辐射性为标杆,专业定位与目标达成度、应用型建设的专业优势与特色、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资源建设、建设的重要工作及举措(如深化产教融合等)、目前达成的成果、二级学院支持与保障政策措施等认真总结检查专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并按专业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5)和专业建设自评表(附件6)。

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考核以专家组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各进入验收环节的星级专业需准备8分钟的ppt汇报。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完成结题验收表和专业建设自评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后,与相关佐证材料(一份)一并于1125日前交教务部(电子一份,纸质份)。联系人:老师,电话:81112765

 

附件:

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星级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星级专业建设评审标准

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星级专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5.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星级专业建设项目结题验收

6.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星级专业建设自评表

 

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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