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星级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学院决定对第一阶段星级专业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第二轮结题验收。现将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学院2017年立项的9个星级专业,其中2020年通过第一轮评估验收的建筑学、财务管理、工业设计和电子信息工程等4个星级专业除外(注: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附件2),每个高星级专业至少有1门课程在浙江省精品在线课程平台开放,否则不进入验收环节)。
二、检查工作要求
各有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星级专业的验收工作,分别组织项目团队对照建设目标和思路,依据“星级专业建设评审标准”和“星级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4),以“特色性、代表性、示范性、辐射性”为标杆,从专业定位与目标达成度、应用型建设的专业优势与特色、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资源建设、建设的重要工作及举措(如深化产教融合等)、目前达成的成果、二级学院支持与保障政策措施等,认真总结检查专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并按专业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5)和专业建设自评表(附件6)。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评审考核以专家组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各进入验收环节的星级专业需准备8分钟的ppt汇报。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完成结题验收表和专业建设自评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后,与相关佐证材料(一份)一并于11月25日前交教务部(电子一份,纸质五份)。联系人:沈老师,电话:81112765。
附件:
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星级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星级专业建设评审标准
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星级专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5.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星级专业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6.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星级专业建设自评表
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