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课程教学大纲是各专业开展课程教学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是组织课程教学、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为确保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顺利实施,现启动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所设全部课程。
二、制(修)订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发挥课程的育人价值,充分挖掘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将课程思政在教学大纲中有效体现,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无缝对接。
2.严格遵循标准。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要充分体现OBE理念,优化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以及课程教学环节、考核评价对课程目标的支撑。
3.明确课程边界。按专业梳理课程内容,明确每门课程内容的边界,厘清不同课程之间存在的先导、衔接、互补关系,做到“不重不漏”,避免教学内容出现重复或缺失。各二级学院(部)可依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专业认证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要求对标开展。
三、大纲内容
1.课程基本信息:包括课程名称、开课学院(部)、课程编码、学分、学时及分配、授课语言、适用专业、先修课程等。
2.课程简介:简要介绍课程的课程性质、主要教学内容、课程教学目标等,使学生对课程有全面的了解。
3.课程目标:分条目表述学生在学习课程后所能达到的价值目标(或称育人目标)和知识、能力、素质目标,及其对上课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情况。
4.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及要求:按章节顺序编写,每一节要详细说明本节的具体教学内容,如为实验内容,则应说明每个实验项目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明确每一节的学时、课外环节及占用学时、所支撑的课程目标。
5.考核方式:课程所有的考核环节、评分标准、在最终成绩中所占比例及所支撑的课程目标。期末考试比重原则上不超过60%。
6.教材及参考资料:包括纸质、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的教学材料、参考资料,需注明编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
教学大纲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部)统一部署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明确每门课程第一负责人和课程团队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执笔起草教学大纲,系统设计课程教学环节和考核评价。
五、有关要求
1.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应与2021级培养方案一致。同一课程(课程基本编码相同)不同学分或不同学时分配的,要分别编写;分学期开设的同一课程,原则上按照一门课程编写。
2.通识课程教学大纲要参照教育部制订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进行修订,开课学院要根据各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制订教学大纲。
3. 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要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需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对实验内容与方法等要积极进行改革与创新,提高实验项目挑战度。
六、材料提交
1.报送时间:9月3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按学院和专业汇总后提交。
2.报送形式:各二级学院(部)要将教学大纲电子稿汇总、核查格式无误后,将课程分类放入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课五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再按专业分类,每专业课程按课程名排序,并将文件名加上序号(如“1、财务管理专业导论”、“2、管理学”……),整理完后制作目录(无需填写页码,格式见范例),打包发丁老师处,联系电话:81112769,邮箱:flashding@qq.com
附件:教学大纲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