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学院已向各二级学院下达了2021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任务。为了做好2021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6月18日前将短学期《实践教学计划表》、《实践教学进程安排表》报至教务部(注: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课程设计的,上报《课程设计任务书》)。
2、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实习的,相关工作按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之江教[2017]29号 )文件要求执行。并请注意以下方面:
(1)二级学院需提前安排录入实践教学计划,并督促指导教师进行过程管理。
(2)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实习的全面使用校友邦平台进行过程管理。
(3)实习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4)首次使用校友邦平台的指导教师需填写《教师信息模板》,以便生成教师账号。
(5)上报短学期安排的同时另需填写《实践教学课程信息模板》。
(6)每位同学需要在校友邦平台上传《实习周(日)志》、《实习报告》。
3、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课程设计的,相关工作按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之江教[2017]29号 )文件要求执行。
4、原短学期实践教学计划若有变动(与培养计划不符),请填写《实践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报教务部审批。
5、相关文件和所用表格可在教务部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
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