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各二级学院:

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学院已向各二级学院下达了2021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任务。为了做好2021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618日前将短学期《实践教学计划表》、《实践教学进程安排表》报至教务部(注: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课程设计的,上报《课程设计任务书》)。

2、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实习的,相关工作按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之江教[2017]29)文件要求执行。并请注意以下方面:

1二级学院需提前安排录入实践教学计划,并督促指导教师进行过程管理。

2)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实习的全面使用校友邦平台进行过程管理。

3)实习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4)首次使用校友邦平台的指导教师需填写《教师信息模板》,以便生成教师账号。

(5)上报短学期安排的同时另需填写《实践教学课程信息模板》。

(6)每位同学需要在校友邦平台上传《实习周(日)志》、《实习报告》。

3、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课程设计的,相关工作按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之江教[2017]29文件要求执行。

4、原短学期实践教学计划若有变动(与培养计划不符),请填写《实践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报教务审批。

5、相关文件和所用表格可在教务部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



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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