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1(2)教学任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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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现把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表(草稿)发到各二级学院、部,请认真核对、落实20/21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课程信息。若有错误、遗漏,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



关于20/21(2)教学任务,注意事项:

1、专业课(选修),请确定是否开设;

2教学任务若有变动,请及时向教务办申请!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

请务必避免以往“先变动后报告、甚至变动也不报告”的情况,等教务部核对教学任务、教师安排表时,由教务发现;

3、核对、落实教学任务,时间段:20201111日——128日,具体进程大致如下:

(1) 1111日——1123日,核对、确定20/21(2)教学任务,把确定好的任务定稿,电子版,及时发给教务部;

(2)1123日——128日,安排20/21(2)教学任务的上课教师,分别递交教师安排表、教材征订表电子版和打印稿到教务部。

4、正方系统计划任务安排,时间段:129-1216日,二级学院将教学班安排录入系统。


特别提醒:

1、教师安排表打印稿,需各二级学院、部和各专业教研室的负责人签字,一式一份;

2、教师安排表,请使用统一模板,便于与教学任务定稿核对。模版请到教务网站里下载;

3、普通本科及专升本教学任务与成教计划任务安排同时进行,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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