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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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本科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内涵式发展,学院决定启动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下发《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修订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认真领会文件有关要求,结合专业的实际状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组织研讨,从当今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出发,认真抓好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设计,切实做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调研研讨(2020.8.28~2020.9.25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需强化落实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面向教师、优秀校友、企业行业需求、其他同类高校进行广泛调研和研讨,认真分析专业培养方案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并落实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要求调研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培养方案,并提供参考3个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培养方案。

二、论证拟定(2020.9.26~2020.10.30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各专业认真拟定培养方案 ,并组织专家(包括至少1位业界人士、1位校外同行)对所在二级学院所有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答辩评审,对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进行细致推敲、科学论证。组织各专业结合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1030日前提交各专业培养方案。

三、学院审查(2020.10.31~2020.11.25

学院层面统筹监管,抽取部分专业答辩检查,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将答辩检查情况列入对所在二级学院的教学考核评价中。

四、修改完善(2020.11.26~2020.12.15

各二级学院根据审查意见与建议,对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与论证,并将修改后的方案提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审核实施(2020.12.16~2020.12.30)。

培养方案经过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将纸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版一式一份报教务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wb@zzjc.edu.cn。教务部将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

联系人:丁鼎 联系电话:0575-81112769


附件: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之江教务[2020]6号



 教务部

 2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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