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制订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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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建设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6号),现组织2019年获批的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制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1.发挥示范领跑作用。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成为全省的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适应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综合改革、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确保通过专业建设点验收时的专业认证。

2.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各相关二级学院、专业建设点要以《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为基础,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紧盯制约专业建设“上水平”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要以专业认证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建强用好基层教学组织,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3.强化专业建设统筹。在充分利用好一流专业建设专项资助经费的基础上,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的统筹建设,不断夯实基础、改善条件;以专业培养目标为导向,强化专业的课程、教材、教改项目、实践平台等项目的顶层设计和重点培育。

二、工作安排

1.各相关专业根据三年建设期限(2020-2022)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二级学院领导审批后,于9月15日前报至教务部。

2.学院组织专家对一流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3.一流专业建设按确定的方案实施,学院将定期组织检查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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